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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1 19:3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4       报名截止:2021-06-3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办高职院校。校园坐落在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顺德学院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5分钟车程。学校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共15个,具体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1年毕业生”及“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文化素质高,无不良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1.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强;
2.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学士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4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24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
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中国驻所留学国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从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登录顺德职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p.sdpt.edu.cn,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招聘条件,学校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通知进入笔试和部门考核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名单将在http://zp.sdpt.edu.cn公布。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报名工作。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部门考核环节。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
(二)部门考核
专任教师部门考核采用试讲及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70分。
对部门考核合格者,按笔试占50%、部门考核占50%的比例计算初试总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n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的,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对象确定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信息及初试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通知考生本人确认面试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按学校面试占40%,且面试≥70分,初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综合总分成绩公布
综合总分成绩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进入录用程序,按常规办理初次就业人员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学校《教职工试用期转正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处。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在《参考目录》找不到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根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新入职教师担任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顺职院发〔2020〕27号)新入职中共党员专任教师(无2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或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须担任三年辅导员工作。非中共党员专任教师可安排班主任工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管理规定(修订)》(顺职院发〔2014〕59号)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四)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顺德职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p.sdpt.edu.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7-22326950.0757--22327285.
八、其他
笔试时间及有关新冠防疫工作指引要求另行通知。